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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質燃燒需要同時具備可燃物、助燃物和著火源這三要素。
一、燃燒的三要素
1、可燃物:指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反應的物質,如木材、紙張、布料等??扇嘉镏杏幸恍┪锲?遇到明火特別容易燃燒,稱為易燃物品,常見的有汽油、酒精、液化石油氣等。
2、助燃物 :能幫助和支持可燃物質燃燒的物質,即能與可燃物發(fā)生氧化反應的物質,如空氣、氧氣。
3、著火源:指供給可燃物與助燃劑發(fā)生燃燒反應能量的來源。除明火外,電火花、摩擦、撞擊產生的火花及發(fā)熱,造成自燃起火的氧化熱等物理化學因素都能成為著火源。
二、燃燒的充分條件
充分條件指燃燒發(fā)生需要的必要條件達到一定量的要求,并且存在相互作用的過程。對于有焰燃燒,還包括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。
1. 一定的可燃物濃度
只有達到一定濃度,才會發(fā)生燃燒或爆炸。例如,常溫下用明火接觸煤油,煤油并不立即燃燒。燈用煤油在40℃以下、甲醇在低于7℃時,液體表面的蒸汽量均不能達到燃燒所需的濃度。
2. 一定的助燃物濃度
各種可燃物燃燒,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氧含量要求。如:汽油的最低氧含量要求為14.4%,煤油為15%,乙醚為12%。低于這個值,即使其他必要條件已經具備,燃燒仍不會發(fā)生。
3. 一定的點火能量
各種不同可燃物發(fā)生燃燒,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點火能量要求。如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.2mj,乙醚(5.1%)0.19 mj。
4. 燃燒條件的相互作用